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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最佳血液透析实践指南


提高内瘘穿刺技术。(证据水平:C级)
指南6.3:预防感染与血管通路
中心静脉置管术应在专门清洁环境下,由专业医师在无菌条件下进行。(证据水平:C级)
对导管进行的所有医疗操作,应由经专门培训的专业医护人员进行。(证据水平:B级)
对导管进行的所有医疗操作,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,患者应穿戴无菌口包。(证据水平:C级)
导管仅供透析治疗及相关操作使用。(证据水平:C级)

指南6.4:血管通路感染的治疗
自体血管内瘘局部感染,不伴发热和菌血症者,应选用合适抗菌素治疗至少2周。
自体血管内瘘感染,伴发热和/或菌血症者,应选用合适抗菌素静脉给药,持续治疗至少4周或更长时间(有转移性感染灶患者),并变换穿刺点位置。
感染性血栓形成或/和脓毒性栓塞患者应行内瘘切除。
(证据水平:C级)
指南6.4:血管通路感染的治疗
移植物血管内瘘感染,应根据是否伴有菌血症,选用合适抗菌素静脉给药,治疗持续2~4周,此类患者通常须外科干预治疗。

(证据水平:B级)
指南6.4:血管通路感染的治疗
如短期留置中心静脉导管患者发生感染,应拔除导管并进行病原菌培养。(证据水平:C级)
如长期留置中心静脉导管发生隧道口感染,应选合适抗菌素治疗2周(合并菌血症者治疗4周)。(证据水平:C级)
如长期留置中心静脉导管发生隧道感染或患者有感染表现超过36小时,应拔除长期留置导管
(证据水平:C级),否则应选用合适抗菌素,静脉给药治疗2周,并同时于每次透析后使用含抗菌素肝素液封管(证据水平:B级)。
指南6.4:血管通路感染的治疗
所有血管通路相关感染,在应用抗菌素治疗前,应在外周静脉采血液标本2份进行细菌培养。(证据水平:A级)
为避免出现耐药菌,应选甲氧青霉素及其衍生物作为一线治疗药物;若感染为院内感染、MRSA感染或患者为MRSA携带者,建议使用万古霉素治疗。在病情严重或免疫缺陷患者,可经验性选择广普抗菌素,如三、四代头孢菌素进行治疗。(证据水平:B级)
指南6.5:结核感染的治疗
高危透析患者,如营养不良和免疫抑制患者,应进行结核菌素试验(PPD)。(证据水平:C级)
PPD阴性患者不能排除结核感染诊断。(证据水平:B级)
透析患者出现不明原因发热、体重下降、恶心、肝大、不明原因肺部浸润性病变、胸/腹水、淋巴结肿大等应高度疑诊活动性结核。(证据水平:B级)

指南6.5:结核感染的治疗
PPD阳性患者应预防结核感染。(证据水平:B级)
PPD阴性,但有活动性结核接触史患者,应进行预防性治疗。(证据水平:C级)
血透患者抗结核治疗的原则与普通人群相同,目前未明确血液透析患者抗结核治疗的最优方案,大部分的抗结核药物须调整剂量。 (证据水平:B级)
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所有开始血液透析治疗患者须进行HBV标志物筛查试验,对转诊患者须明确有否进行乙肝疫苗注射。(证据水平:A级)
根据每个中心HBV感染状况,建议每3~6个月进行HBV标志物复查。(证据水平:C级)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所有开始血液透析治疗及转诊患者须进行HCV抗体筛查试验。(证据水平:A级)
建议每6个月进行HCV抗体复查。(证据水平:C级)
HCV抗体筛选检查应采用ELISA法,确证试验应采用更特异的方法如RIBA(Recombinant ImmunoBlot Assay)法。(证据水平:B级)
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所有开始血液透析治疗患者须进行HIV标志物筛查试验,在征得转诊患者同意后也须对转诊者进行检查。HIV患者开始常规血透治疗后,不推荐再行定期HIV标志物筛查。

(证据水平:C级)
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透析中心应采取充分措施预防血源传播性疾病,具体措施应包括:
每次治疗结束后应对机器、仪器及物品表面进行清洁消毒。
避免患者间共用物品。
注重手的清洁消毒并经常更换手套。
使用防护面具和眼镜。
(证据水平:C级)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HBV感染患者应在隔离间及固定透析机上进行透析治疗。
除了一般性预防措施外,在HCV感染率高的透析中心,建议HCV感染患者应在隔离间由专人操作进行透析治疗。
(证据水平:C级)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对于HBV疫苗接种无反应的透析中心职员及患者,HBV意外暴露事件发生后,应采取被动免疫或主动-被动免疫治疗措施以预防HBV感染。
(证据水平:B级)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透析中心职员发生HIV意外暴露事件后,应使用AZT、拉咪呋啶以及一种蛋白酶抑制剂联合进行治疗。

(证据水平:C级)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所有透析中心人员应进行乙肝疫苗接种。
(证据水平:A级)
疫苗接种可采用第0、1、6个月方案或第0、1、2、12个月方案。
(证据水平:B级)
所有人员应定期检查抗体水平,若抗体水平低于最低预防水平(<10mIU/ml),应追加接种疫苗。
(证据水平:C级)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在开始维持性血液透析治疗前,应进行乙肝疫苗接种。
(证据水平:B级)
未接受乙肝疫苗接种的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应进行疫苗接种。
(证据水平:A级)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完成乙肝疫苗接种后,建议分别于1~2月及6~12月后检查抗-HBs抗体水平,若抗体水平低于10mIU/ml,应追加疫苗接种。其后应常规每6个月复查抗体水平,若抗体水平低于10mIU/ml,应强化疫苗接种1次。
(证据水平:C级)
指南6.6:血透患者HBV、HCV、HIV感染的治疗与预防
对于等候移植的患者,若活检确诊乙型病毒性肝炎,应使用α干扰素和/或拉咪呋啶治疗以抑制病毒复制。
对于等候移植的患者,若活检确诊丙型病毒性肝炎,应考虑使用α干扰素治疗。
(证据水平:C级)
指南6.6:血透患者其他疫苗的接种
对老年血液透析患者,推荐接种肺炎球菌多糖疫苗,并每5年接种一次。(证据水平:C级)
推荐血液透析患者在流感多发季节进行流感疫苗接种。(证据水平:B级)
推荐血液透析患者进行白喉和破伤风疫苗接种。(证据水平:B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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