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中药原粉入药量的问题

最近在做一个项目,其中制剂中有一部分为原药材粉碎后入药。现在想请教一下各位前辈,处方中的入药量是按粉碎后的粉重来投料?还是按原药材重来投料,只要出粉率控制在95%以上?


请看一下药典一部的凡例,如该药味为全部打粉,则以净粉计;如该药味为部分打粉,则以原药材计。
我就看到凡例18条中这样描述:
制剂处方中规定的药量,系指净药材或炮制品粉碎后的药量。
也没有具体描述说“如处方为全部打粉,则以净粉计;如处方中部分药材打粉,则以原药材计。”
请各位前辈赐教!!万分感激。
我考虑以粉碎后的药粉计算比较合适,以原药材计算产生的波动比较大,影响因素有:药材处理的得率,粉碎的得率等。药典中有的品种虽然写的是药材的名称,但是你仔细折算一下量,是以药粉计算处方量的。
有没有申报过这一类型制剂的朋友,出来赐教一下。
我征求过很多GMP检查的专家,比较认可的是以打粉药材粉碎后的量投料,提取的药材以炮制后的净药材投料。

“如该药味为全部打粉,则以净粉计;如该药味为部分打粉,则以原药材计。 ”应该不妥。原因同楼上战友所说比较有道理。

另外需要提醒的是,假如处方直接写中药材名称,在制法项下,写明取该药材,经***处理(炮制)后粉碎,则以净药材投料。我有一个品种就是这样的。
kkatang wrote:
我征求过很多GMP检查的专家,比较认可的是以打粉药材粉碎后的量投料,提取的药材以炮制后的净药材投料。

“如该药味为全部打粉,则以净粉计;如该药味为部分打粉,则以原药材计。 ”应该不妥。原因同楼上战友所说比较有道理。

另外需要提醒的是,假如处方直接写中药材名称,在制法项下,写明取该药材,经***处理(炮制)后粉碎,则以净药材投料。我有一个品种就是这样的。


楼上的似乎有点自相矛盾,假如某些药材要粉碎的话,在[制法]里一般都写“取某某药材,粉碎成粗粉(细粉)”,假如不写明的话,你怎么知道是要粉碎。现在要问的就是些粉碎的药材直接入药的量是以粉重还是以净药算?
我报过多个新药品种,均以药粉量来定处方量,均已通过审评。也符合GMP治理规定。因为处方量假如是变量的话,以后生产难以控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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